01
团体标准与“专精特新”的结合
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以其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和新颖化的特点,成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国家及各省市纷纷出台政策,通过认定标准来培育和扶持这些企业的成长。其中,团体标准的制定和参与,成为衡量企业创新能力和行业影响力的重要指标。这不仅体现了团体标准在行业中的引领作用,也为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印发《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附件中确定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和“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标准”。
02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
包括从事特定细分市场年限、研发费用总额、研发强度、营业收入等基本条件,并从专、精、特、新四方面设置13个指标进行综合评分,满分100分,企业得分达到60分以上即符合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准。考虑到各地企业发展水平差异,在坚持全国统一标准的基础上,留有15分“特色指标”由各省结合本地特色进行设置,既确保企业水平总体上大致相当,又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其中,团体标准列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加分项。
向上滑动阅览
03
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
围绕专、精、特、新以及产业链配套、主导产品共六个方面,分别提出定量和定性指标,考虑“小巨人”企业是优质中小企业的排头兵,被认定企业需满足全部指标要求。
向上滑动阅览
04
团体标准列入认定标准加分项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第三条特色化指标(满分15分)由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产业状况和中小企业发展实际自主设定1-3个指标进行评价,现有部分地区(浙江省,深圳市,常州市,四川省等)把(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列入相应的加分项目,每满足一项加2分。
· 浙江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1、在浙江省境内工商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中小企业。
2、企业近2年平均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增速不低于5%。
3、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行业、细分领域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导产品不超过3个,其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70%以上;主导产品的细分市场占有率位于全省前列。
4、主导或参与制定相关业务领域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浙江制造”标准或团体标准等至少1项以上。
5、近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企业具有与主导产品相关的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3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
· 深圳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深圳市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中,将参与制(修)订团体标准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同列入相应的加分项目,每满足一项加2分。
· 常州市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常州市也将团体标准列入认定标准加分项。
· 四川省专精特新企业认定条件
四川省认定条件中,团体标准同样作为加分项之一。
团体标准的纳入不仅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会,也为更多企业提供了一个展示实力和影响力的平台。随着团体标准被更多省市纳入认定范围,我们将看到更高质量的行业发展,专业化和标准化工作将更加深入长远。
来源:专精特新平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