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科技局发布通知,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郑政办〔2021〕45号),开展2024年度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工作,申请单位需在2024年7月8日12:00—7月31日18:00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
支持政策
支持政策A类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
根据其研发人员规模、主要技术领域及对郑州市主导产业的贡献,协议期内市、区两级财政可按1:1比例给予总额最高1亿元的运行经费支持,每年最高2000万元、最多支持5年。 B类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 所在区县(市)可按协议约定支持资金的50%申请市财政配套资金。经市政府同意,按每年、每家新型研发机构最高500万元的标准对区县(市)财政给予最多5年的补助。 C类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 首次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的,市财政给予最高200万元的一次性资格补助。 绩效评价。 对A、B类新型研发机构总体运营情况开展综合绩效评价,对运营成效好、为郑州市产业发展贡献大的,根据其人才队伍建设、产业支撑能力、企业引育集聚等情况,可给予后续政策支持;鼓励其购置土地或房产,建设科研、办公设施等。 动态评估。 每年对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进行动态评估,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20%;对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根据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规模等由市财政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励资金,主要用于本单位的科研创新活动。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推动新型研发机构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申报通知原文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规章制度健全,投资主体多元化,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且注册地、主要办公和科研场所均在郑州市。 (二)以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许可、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企业孵化等收入作为主要收入来源。 (三)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年度研发经费支出不少于300万元,且不低于年营业收入的20%。 (四)具有一定的研发基础条件,具备进行研究、开发和试验所需要的仪器、装备和固定场地等基础设施,办公和科研场所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必要的测试、分析手段和工艺设备,且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设备原值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五)研发人员不少于20人,占职工总人数比例达到30%以上,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不少于5人。 (六)有较好绩效产出,已孵化1家以上(含)实际运营的科技型企业,或上年度技术合同交易额不低于营业收入的20%。 主要从事生产制造、教学培训、园区管理以及单纯检验检测活动的单位不列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申报单位注册成立时间在2023年6月30日前。 二、申报程序 (一)单位申报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需登录郑州市科技局网站(http://zzkj.zhengzhou.gov.cn/),点击“郑州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进行注册(已在本系统注册过的单位可直接登录),经市科技局审核通过后,登录账号,进入“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评审”进行填报及上传附件(上传的各类附件均要求为PDF格式),经申报单位管理员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后,通过网络申报系统生成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带有条形码。 2.材料报送。申报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填写相关资料,向所在辖区科技主管部门报送纸质申报材料。 (二)审核推荐 各开发区、区县(市)科技主管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辖区内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现场核查后,向市科技局推荐。在申报单位的纸质申报材料上加盖公章,汇总提交本辖区《2024年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基本情况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zskjjyxc @163.com。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按系统要求填报材料后,生成申报书,纸质材料须与网上填报的材料保持一致,按照系统填报附件顺序胶装成册,加盖骑缝章,一式3份,A4纸印刷,用彩页分类隔开并标注页码,目录与页码一致;职工花名册、设备清单、研发支出等重要支撑材料需加盖公章。 (一)基础材料 1.《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书》(由申报系统导出生成,需带有条形码); 2.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单位主动公示型信用承诺书; 3.营业执照等有效法人证书复印件; 4.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包括人才引培、薪酬激励、成果转化、科研项目管理、研发经费核算等)。 (二)科研能力建设证明材料 1.全体职工花名册(参考格式见附件);博士学位或高级职称以上人员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全职人员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兼职人员需提供聘用协议等证明材料。 2.科研仪器设备清单(含名称、型号、原价、数量等)及重要仪器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 3.近三年(注册运营不足三年的提交从成立以来,以下同)承担国家级、省级、市级科研项目清单及立项文件; 4.近三年取得的各类研发平台和创新创业载体清单及证明材料; 5.近三年取得的知识产权清单及证明材料; 6.近三年开展技术服务清单及证明材料(技术合同需登记备案); 7.近三年培育孵化科技型企业清单及证明材料。 (三)财务证明材料 1.2023年度审计报告(需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能够反映当年营业收入及结构、研发投入等情况); 2.2023年度研发支出辅助账汇总表; 3.2023年度技术服务收入情况及证明材料(技术合同需登记备案)。 (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四、材料受理及咨询 (一)受理时间 1.系统填报时间:2024年7月8日12:00—7月31日18:00。申请单位务必在上述时间内完成网上资料填写和提交,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为避免因集中提交造成网络拥堵,请各申报单位妥善安排提交时间。 2.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8月2日18:00。 3.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2年8月5日8:30—8月6日18:00。 (二)纸质材料受理地点。郑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地址:陇海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市科技局办公楼803室。 联系人:王旭 电话:67185914 (三)业务咨询 院校合作处:王海阔67180672,杨荣涛67174566 (四)注册、审核及账户绑定咨询 郑州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67185914 (五)系统问题咨询 郑州市科技发展战略研究所,67183377 五、其他事项 按照《中原科技城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机制》要求,中原科技城辖区内的郑州市新型研发机构申报评审工作,由中原科技城管委会根据本通知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自主组织申报、受理、评审及公示等工作。 来源:惠企发展动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