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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5月10日: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申报条件及奖励政策
    时间:2024-04-25  来源:  作者:  浏览:

          为引导我省制造业企业深耕细作、创新发展,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政法〔2023〕138号)、《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培育提升专项行动方案》(豫工信规〔2023]36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下简称省级单项冠军)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通知内容

    一、重点领域

           聚焦“7+28+N”产业链群建设,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装备制造、新材料、智能网联汽车及新能源汽车、新能源、节能环保、航空航天与海洋装备、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企业(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专业化发展指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的财务、知识产权、技术标准、质量保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近三年无环境、质量、安全等违法记录。
    2.企业长期专注并深耕于制造业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领域。截止上年末,从事相关领域达10年及以上,属于新产品的应达到5年及以上。
    3.企业发展稳中向好,近3年平均主营业务收入须达到4亿元及以上(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国务院国资委认定的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除外)。
    (二)市场竞争指标
    4.申请产品(生产性服务)市场占有率位居全国前3位或省内第1位,发展潜力大。
    5.申请产品质量精良,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内同类产品领先水平,主导产品能耗达到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
    6.重视并实施国际化经营和品牌战略,国际业务收入行业领先,全球资源配置能力强。
    (三)自主创新指标
    7.重视技术和产品创新,拥有高水平研发机构,研发投入强度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8.拥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国际、国内专利数量行业领先,主导或参与制定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
    9.科技成果转化成效明显,相关知识产权已实际应用并产生经济效益。
    (四)经营管理指标
    10.经营业绩优秀,主营业务收入或利润行业领先。
    11.管理体系系统完善,积极开展管理创新。战略管理、运营管理、风险管理水平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强。
    12.企业文化先进,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作用彰显。高层次人才引育能力强,拥有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校企合作人才培养载体。
    (五)加分项指标
    13.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人编《先进技术产品转化应用目录》及获得中国先进技术转化应用大赛奖项,主动服务构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拥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14.参与制造业强链补链行动、“卡脖子”技术攻关项目、“科技产业金融一体化”专项等。
    15.扩大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共同发展。
    三、有关要求
    (一)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并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核查、谁管理”的原则,对企业申请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进行核查和实地核查后,择优推荐,确保推荐质量。对企业的市场占有率,有无安全、质量、环境等方面违法记录予以重点把关。
    (二)企业按要求提供说明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若被发现企业存在数据造假等情形,经核实后撤销认定,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三)各地应建立优质企业培育库,对有潜力的企业进行入库培育,建立联系制度,加强精准服务。
    (四)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航空港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请于2024年5月10日前,将正式推荐文件2份(含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和企业申请书1份(见附件2)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规划处。
    奖励政策
    河南省
    奖励政策:河南省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内容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2〕8号
    郑州市
    奖励政策:对认定为“单项冠军”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的,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内容来源:《郑州市进一步加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郑政〔2023〕23号
    开封市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信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奖励。经省工信厅认定的对应省级试点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
    内容来源:开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封市促进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 汴政〔2023〕28号
    平顶山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或省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内容来源:《平顶山市市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平财企〔2022〕3号(执行期限3年)
    鹤壁市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务院或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对获得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30万元。
    内容来源:《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2022—2024年)》鹤政〔2022〕4号
    新乡市
    奖励政策:对获得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20万元。
    内容来源:《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新政办 〔2022〕17号
    焦作市
    奖励政策:对省认定的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且当年应税收入超过 5000 万元的,一次性给予30万元奖励。
    内容来源:《2023年焦作市工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申报<附件4 定额奖励类项目申报细则>》
    濮阳市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产品,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
    内容来源:《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濮阳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奖励政策的通知》濮政办〔2021〕46号(有效期至至2024年12月31日)
    许昌市
    奖励政策: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产品),给予100万元奖励。
    内容来源:《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许昌市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奖励政策的通知》许政 [2022] 6号(有效期3年)
    三门峡
    奖励政策:对首次入选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储备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对被工信部首次认定为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内容来源: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峡市支持“双十”企业及百家重点培育企业奖励政策》的通知;
    三政办〔2022〕31号(有效期至至2025年12月31日)
    奖励政策:对获得国家级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头雁企业称号的企业,支持比例提高10%,支持上限保持不变。对获得省级单项冠军企业、省级制造业重点培育头雁企业、河南省“瞪羚”企业称号的企业,支持比例提高5%,支持上限保持不变。
    内容来源:三门峡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三门峡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门峡市关于支持企业开展“三大改造”提升行动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三工信〔2023】169号
    信阳市
    奖励政策:对获批为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给予 50 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批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内容来源: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信阳市 2023 年度重点工业企业支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信政〔2023]7号
    驻马店
    奖励政策:对获得制造业单项冠军称号的奖励200万元。
    内容来源: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企业技术改造提升行动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驻政办〔2022〕29号
    济源市
    奖励政策:获得河南省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的,示范区财政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企业成功创建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的,示范区财政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来源:惠企发展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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